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
广西、广东、江西、福建、云南、贵州、湖南、上海、贵州、江苏、浙江、北京、甘肃、安徽、陕西、四川、天津、湖北、辽宁、吉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海南杭迺懿 13481109710 QQ:235574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