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工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胶粘剂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2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50款样品,其中16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2%。广州市工商局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 28863-2012)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 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商标同规格型号商品的集合。依据胶粘剂商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正己烷、总挥发性有机物、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总量、总卤代烃(含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消费提示
胶粘剂商品是鞋类、箱包制造行业常用用品,也是家庭装修的主材之一,如果产品不合格特别是环保指标不合格,将直接影响到人体健康,其有害物质在慢性挥发的过程中对人体的影响是长久的,有时甚至会产生极大的危害。根据此次抽检的情况,消费者在购买胶粘剂时应着重从如下几方面进行选择:
(一)条件允许的建议选购大品牌产品。本次抽检商品中,有国际品牌、中国驰名商标以及广东省名牌等商品,检验合格率较一般品牌好。
(二)购买标识齐全的商品。涂料的包装桶上至少应标注以下事项:产品型号、名称、批号、标准号、重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认证标志以及施工说明等。特别是在执行标准上,不能仅仅标注企业或行业标准,更重要的是要标明所执行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所对应的标准是:GB 19340-2014《鞋和箱包用胶粘剂》与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三)尽量在商品专业市场选购。相对来说专业市场的管理制度比较严格、企业运作较规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可能性较小。
(四胶粘剂一般都含有大量易燃溶剂,使用时注意远离火源,同时注意通风,避免吸入有害物质。
(五)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