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英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一批“造林大王”

湖北省林业局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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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湖北英山县委、县政府围绕“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要求,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思路,启动了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县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组建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同时,减轻林业税费,打破地区封锁,优化林业环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昔日无人问津的荒山荒滩,如今变成了备受青睐的“抢手货”,涌现出一大批造林大户。退休干部共产党员黄朝焱、党员余海威与温泉镇花园村以“合作造林,比例分成”的方式,投资20万元开发利用沿河荒滩,营造意杨400亩;湖北同创公司总经理金刚、纪卫东投资425万承包石镇天堂、营坊林场2.4万亩,期限50年,已改造低产林600亩;湖南茂源林业公司以280万元租赁经营英山尖林场5137亩林地,营造速生丰产林,期限50年;安徽宣城个体老板罗文平以45万元竞争买断杨柳镇河南畈村蜜蜂尖林场1839亩30年的经营权,已营造湿地松500余亩。县林业局因势利导,竭力提供政策咨询、种苗供应、面积勘测、栽植抚育、防火防虫等政策、技术服务。
               
     据该县林业局局长、林改办主任袁宇民介绍: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林权证》6万份,流转山林14.8万亩。今春完成人工造林2万亩,其中连片规模50亩以上的造林大户达100余户。通过林改,全县加快林业发展的热情日益高涨,各种生产要素正在向林业聚集,民营造林活力迸发,初步呈现出盛世兴林的大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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