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拾萃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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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及生活需求,中央及地方纷纷出台支持性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两手抓,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对此,我们整理汇总了目前四川省、成都市、各区(县)政府已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各项保障政策,希望能够帮助面临困境的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寻求政策扶持,也呼吁和期待各级政府部门继续出台切实有效的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负担,助力企业顺利渡过这次难关。

      四川省政策

      1、2020年1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0〕7号)

      精选内容:聚焦激励企业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从财政补助、税费减免、融资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激励支持省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2、2020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发布《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成银发〔2020〕15号)

      精选内容:各银行要通过加快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保障基础金融服务、确保现金供应安全可靠、便利疫情防控跨境收支、加大专项融资支持力度、做好受影响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引导、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水平、保持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发挥地方金融组织补充作用、维护区域金融安全平稳运行等十一个方面加强金融服务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3、2020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温馨提示》

      精选内容:整理了“您为疫情防控实际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等 9条现行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4、2020年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

      精选内容:从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5、2020年2月7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

      精选内容:从关于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执行问题、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关于申领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关于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关于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五大方面提出10条政策措施,积极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在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中的重要作用。

      6、2020年2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税费支持政策指引》

      精选内容:《指引》共梳理了国家和四川省截至2020年2月初前出台的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共50余条,以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方便各级税务机关宣传使用。

      7、2020年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

      精选内容:从高度重视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扩大产能、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指导四川银行业保险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8、2020年2月11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3号)

      精选内容: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连锁便利店、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实施临时电费补贴。补贴标准:对纳入补贴范围企业按其相应用电类别、电压等级平水期平段目录销售电度电价(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基本电价的30%计算电费补贴。截止申报日期:2020年2月17日。

      9、2020年2月13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支持有关用户抗击疫情影响和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51号)

      精选内容:实施灵活水电气价格措施,提出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给予电费补贴支持、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给予电费补贴支持、鼓励各地实施灵活的用水用气价格措施、 鼓励各地实施灵活的用水用气价格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影响和平稳健康发展。

      10、2020年2月13日,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总工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精选内容:重点从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指导服务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指导意见和措施要求,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成都市政策

      1、2020年2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

      精选内容: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六大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

      2、2020年2月10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成公积金〔2020〕7号)

      精选内容:针对2020年2月7日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措施的通知》的三大政策提出具体实施细则。

      3、2020年2月11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应对疫情降低企业用水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20】44号)

      精选内容: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

      4、2020年2月12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有关医疗保障问题的通知》(成医保办发〔2020〕19号)

      精选内容:从延、缓缴医疗保险费、放宽医疗保险相关业务事项申报时限、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三方面落实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各区(市)县政府

      1、2020年2月7日,邛崃市人民政府发布《邛崃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邛府发〔2020〕1号)

      精选内容:提出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企业流动资金支持、给予企业财税专项支持、支持企业防疫体系建设、减轻中小企业租金负担、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支持企业提能扩产加速发展、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鼓励支持就近就地就业、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效、加强政策措施统筹落实等12条措施,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2、2020年2月8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16条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从全力保障防疫物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力做好企业服务五大方面提出16条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3、2020年2月9日,新津县人民政府印发《新津县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从生产保障支持、减负解困支持、金融财税支持、稳岗就业支持、产业发展支持五大方面提出15条支持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4、2020年2月10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发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中小企业正常运转的18条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从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减负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五大方面提出18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恢复正常运转。

      5、2020年2月11日,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发布《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提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物资生产供给、发挥金融机构合力,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加强贷款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免中小企业租金,降低场地租赁成本、鼓励企业扩大生产,提高产业配套比率、协助企业拓展市场,扩大产品覆盖网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适岗能力、强化能源供给保障,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拓展新型应用场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支持重点项目攻关,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税收扶持等12条措施,切实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6、2020年2月11日,崇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崇州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7条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稳定农业生产七大方面提出27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恢复正常运转。

      7、2020年2月11日,大邑县人民政府发布《大邑县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

      精选内容:提出加强防疫和生活必需品保供、支持企业加强防疫体系建设、降低企业用水用能负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企业流动资金支持、给予企业财税专项支持、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复工、减免中小企业租金、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优化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等12条政策措施,以实现防疫情、稳增长、稳就业、保供给。

      8、2020年2月13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精选内容: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以企业为主体,以街道(镇)、社区(村)为单元,帮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学防疫体系,协调解决防疫、设备、原材料、人工、资金、运输等困难,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在2月20日前安全复工复产并在疫情期间持续生产的企业,按企业用工人数,给予每户1—3万元的疫情防控补助,全市安排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9、2020年2月13日,峨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

      精选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税务系统关于疫情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因疫情受到影响的,可依法申请税务机关核定后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

      10、2020年2月12日,青神县人民政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措施》,结合青神实际,制定二十二条措施。

      精选内容: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县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学设置申报流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对上政策争取和县内各项措施落地。对于企业申请实行归口管理、首接负责,工业企业由县经信局统一受理,服务业企业由县商务局统一受理,确保企业最多跑一次。

      11、2020年2月2日,绵阳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疫情防控涉税政策的温馨提示

      精选内容:疫情影响的受困企业如出现亏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10年内弥补,其他企业可在5年内弥补。如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可下降至5%到10%。如从事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以定额方式缴纳税收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调整定额,税务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整,不达起征点的免除纳税义务。

      12、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措施的通知》

      精选内容: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及时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及时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13、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措施》

      精选内容:对新招引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新增防疫物资生产线的企业提供投资补贴。对新招引的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投资由属地政府提供20%补贴;支持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并快速形成产能的,对新购设备属地政府给予50%补贴。

      1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措施》

      精选内容:减轻水电气费负担。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气费的中小微企业及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仓储物流业的个体经营户,可向水气供应企业申请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费期间不得断供且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生产疫情防控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补贴费用由市、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承担。

      15、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

      精选内容:强化银行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考核评价,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总体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财政贴息。开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速审批、尽快发放。鼓励保险公司加快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充分利用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续贷和贷款展期。企业借用疫情防控相关外债额度不受限额限制。

      16、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等领域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精选内容: 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抓紧开展扩产扩能技术改造并且符合条件的给予设备购置补助。对纳入支持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鼓励加班加点生产,员工加班工资在工业发展资金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产品,其应缴纳的相关税收按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免,或按其缴纳额地方留存部分通过财政支出方式予以补助;需缴纳的相关费用全部免除。

      17、雅安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精选内容:加大防控物资补助投入。在市级工业发展资金、民营经济发展资金、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购买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用于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复工复产。在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支持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降低成本,用于物流补贴及贷款贴息。

      18、巴中市印发《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八条措施》

      精选内容:支持企业贷款融资。用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园保贷”资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按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0%给予补偿。融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按担保费用总额的20%给予补贴。金融机构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力争全年中小企业贷款新增30亿元以上,增速不低于同期贷款平均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