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林业产权保护和森林流转制度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要求,国家林业局出台了集体林权流转管理等政策指导文件。建立了林改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加强了林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新的林权保护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全国已有1/4的林改县成立了林权登记保护和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有1/3的省区市出台了林权流转管理办法,有1/5的林改县建立了林权交易平台,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各地流转林地2871万宗,流转面积8458万亩,流转金额316亿元,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四是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革有了新的突破。为了适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形势需要,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在24个省193个县(单位)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目前,试点进行顺利,在建立新型采伐指标分配机制、简化审批手续、简化伐区设计、改变伐区监管方式和验收方法、修改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湖南省改革后,采取“阳光分配”办法,将890万立方米商品材采伐指标及时分配到35.4万林业经营者手中,并上门办理采伐证,并在湖南日报上公开报道,这项工作被湖南省政府列为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五是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的突破。第一,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步伐加快。为了适应产权到户,经营分散的新形势,大力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各种新型的、有内在活力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组织蓬勃发展。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4.35万个,增加39%,联合农户1654万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经营林地面积1.5亿亩,增长15%。其中,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1.4万个,入社农户502万户,合作经营林地4670万亩。第二,科技支撑和服务力度不断加大。为了提高农民发展能力,各级林业科技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民苗木培育、种植栽培、抚育经营、采伐利用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提高林业生产水平。积极推进“林业科技富民示范工程”和“林业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把农民急需的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地头。湖南省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对全省每个小班的土地土壤性质、适生树种和适用肥料情况进行分析,并通过电子地图,在网上向社会发布,指导农民种好树,以提高林业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