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议会油气委员会秘书长近日公开表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08年11月10日与伊拉克政府签署的《艾哈代布油田开发服务合同》违反了伊拉克的法律,因为该合同的签署并没有获得伊拉克议会的批准。
4月17日,伊拉克议会油气委员会秘书长贾比尔在伊拉克油气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上述意见。
中石油已正式开采该油田
据《财经》昨日报道,《艾哈代布油田开发服务合同》是2003年海湾战争之后,中国石油公司同伊拉克签订的第一单石油合同,也是战后伊拉克政府与国外公司签订的首个石油合同。项目总投资为30亿美元,合同期限23年,约定在3年内建成日产2.5万桶原油及6年内建成日产11.5万桶原油的产能。油田投产后,还将为附近的电站提供发电燃料。
据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今年1月发布的消息,中石油已於今年1月2日正式开采该油田。
或需伊最高法院裁决
据了解,伊拉克政府和议会间就此事存在分歧。贾比尔上周告诉当地媒体,目前任何竞标中的油气协议都将可能被取消。而伊拉克石油部则认为,上述协议无需获得议会审议通过。一些当地分析人士指出,随着议会反对声音的增强,伊拉克石油公司很可能因担心违背法律而不敢再签订新的长期涉外油气协议。舆论认为,这些涉外油气协议的合法性可能需要伊拉克最高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