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规范进口船舶税收政策

财政部网站
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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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财政部网站11日发布消息,明确保税港区的进口保税政策不适用于进口船舶,以保护国内船舶工业。

  所谓进口保税,即进口货物可按规定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国内税。近期,中国一些地区、部门通过保税港区对进口船舶实行保税登记。

  对此,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最新通知明确回应称,上述行为并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并表示保税港区的进口保税政策不适用于不能实际入区的进境船舶。

  通知规定,除享受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的船舶外,其他在保税港区登记的进境船舶,需统一执行现行船舶进口的税收政策,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官方称,此举旨在避免中国船舶工业的发展遭到冲击。

  近期,中国船舶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1至11月,船舶行业80家重点监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174亿元(人民币,下同),较上年减少15.8%;利润总额46.6亿元,同比降幅超过60%。

  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13年1至11月,中国船舶进口额达16.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微增1.1%;出口额约为267亿美元,同比下降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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