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广州市禁止使用非环保型涂料

慧聪网
200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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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关于实施重点工业企业降氮脱硝工作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要求全市年排放总量2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要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降氮脱硝整改,否则在亚运期间,将会被禁止排放或采取减轻、消除污染的措施。

  尽管广州空气质量在不断改善,但市民有时仍会感到天是灰蒙蒙的,专家解释说,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VOC)二次反应,形成光化学烟雾污染,这是造成灰霾的原因之一。

  根据新的规定,广州工业企业新建火电机组,应采取烟气脱硝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且烟气脱硝效率应不小于80%;经核定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2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降氮脱硝整改。

  根据环保部门的估算,在2010年亚运会前对全市的火电企业全部安装降氮脱硝设施,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6万吨,有助于减少灰霾。

  市环保局负责人同时表示,将设定工业氮氧化物减排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降氮脱硝项目进行补助。此外,安装脱硝设施的机组,按有关规定享受上网电价加价政策。

  VOC同样是造成灰霾的原因之一,为此,广州也对生产或使用挥发性有机物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其中包括2010年1月1日起,建筑行业使用的涂料必须是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涂料,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非环保型涂料。企业的整改工作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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