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我省首家环保法庭在中牟挂牌成立。该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中牟县所辖区域内水土、林业资源保护以及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等有关负责人参加成立仪式。
据悉,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滥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工厂排污超标等各类涉环保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以来,仅中牟县法院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80余件,占郑州两级法院总数的36.5%,其中滥伐林木案件居多。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环境污染,中牟县人民法院在第41个“世界地球日”这个特殊日子里,成立了河南省首家环境保护审判法庭。环保法庭将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模式。
中牟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表示,中牟县法院环保法庭的成立,为加强中牟县“一城二河二林一湖”的生态保护提供了保障,对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威慑作用,并为政府环境考核评价指标的优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