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林业产业 服务生态民生

中国绿色时报
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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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访嘉宾: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副司长、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建

  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产业发展处处长 周泽峰

  采 访:卢慧颖

  经过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128家林业企业搭乘上“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首班车”。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牵头组织评定了“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那么认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义何在?认定重点龙头企业经历了哪些评审环节?被认定的企业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副司长、全国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建,国家林业局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产业发展处处长周泽峰。

  扶龙头

  释放“标杆”效应

  记者:在全国林业企业的翘首期盼下,“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评选终于尘埃落定,那么本次评选的意义何在,将对我国林业产业发展起到怎样的积极作用?

  孙建:我国林业产业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快速发展,各类林产品产量都居世界前列。我国已成为林产品生产世界大国。我们的目标是要发展成世界强国。与此同时,我国整个经济发展也面临着转型升级,农民增收任务艰巨。在这种历史大背景下,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责任明确,意义重大。早在2000年,中央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集成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林农和林区职工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我国发展民生林业的重要主体,是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林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记者:“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在推选过程中,有什么样的准入“门槛儿”?

  周泽峰:林业龙头企业总的要求是规模大、素质高、污染少、可持续发展和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推荐林业企业的八方面做了规定,包括企业规模、带动能力、竞争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资源环保以及社会责任等。林业产业是复合型产业,涵盖一、二、三产业,情况比较复杂,我们将林业企业大体分为11类,即:木竹培育类、林下经济类、种苗花卉类、木竹加工类、林产化工类、木竹制浆造纸类、野生动植物繁殖与利用类、森林食品加工类、林业生物产业类、生态旅游经营类、流通服务类。同时,分别对这11类企业设定了标准。实际评选过程中,标准还更高,对每个省推荐企业有名额限制。此外,还对前次评选的木本粮油项目进行了甄别。

  记者:《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企业类型大体分为11类,首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主要涉及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木本粮油三大类,这样安排用意何在?对产业发展有何裨益?

  孙建:本着稳当起步、有序展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指导思想,先部分产业领域、后扩展全面的工作步骤,2013年启动首批国家林业龙头企业申报、推荐与认定工作,申报认定范围限定于以人造板、家具、木竹制品、木竹浆纸为主的木竹加工类企业,以生产松香深加工、活性炭为主的林产化工类企业,以及木本粮油培育与加工类企业。主要考虑这3类企业是当前林业产业的主导产业,市场化程度和工业化水平都比较高,带动能力强,影响大。

  严把关

  细节决定一切

  记者:“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经历了怎样的评选过程?

  周泽峰:在评审过程中,我们本着严谨认真、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着重把控评选工作各个环节,保证工作质量。一是严谨制订了系统的实施方案。在会同法规司、人事司、产业类协会等单位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印发了《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就工作原则、企业标准、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等做出了规定。规定了认定程序,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初审、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等工作环节。把林业企业分为11大类,分别制订了企业推荐标准。二是加大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范围内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严格标准、严格纪律,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干预企业经营。三是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评审是评选认定工作中最重要、最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评选工作的质量。经过有关方面和单位推荐,再反复酝酿,本着熟悉林业产业情况、政治和专业素养较高、责任心强、积极性高、在业内具有较高威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原则,初步筛选了60多名专家组成龙头企业评审专家库,其中院士3人、行业管理17人、经济财务5人、科研教学及工艺设计等方面35人。这一次龙头企业评选,我们从中抽选21名专家,组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木本粮油三个专家组。四是制定专家评审的科学方法。为保证评选质量,采取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方法。五是尽量扩大公示范围,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龙头企业的认定得到了林业企业的广泛响应,为了保证林业企业知情权和社会监督责任,积极反映问题,我们于4月10日至4月18日在林业系统最有影响力的两家媒体——国家林业局官网和《中国绿色时报》上同时进行了公示。六是我们对公示中社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梳理、核查和处理。

  记者:林业企业在拿到“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出炉之前,专家重点对企业的哪些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

  孙建:评审专家集中闭门讨论了3天,对企业规模、带动能力、竞争力、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创新能力、资源环保以及社会责任等8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既定量打分,又要定性评价。每位专家给每个企业定量打分,采用100分制。将企业情况分解成8类26指标,分别对应一定分值打分。每名专家再提出是否同意评为龙头企业的意见,多数票通过。对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信用等级不合格等指标进行一票否决。

  记者:“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公示后,社会反应如何?对社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哪些核查梳理,有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周泽峰:公示期期间,社会反映普遍较好,认为认定国家重点林业龙头企业对林业产业发展是一件大好事,对于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真对待公示中社会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一一梳理、核查和处理。一是要求所在省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协会进行核查,二是组织了相关专家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三是对每个问题都有处理意见。

  重扶持

  优惠政策先行

  记者:为扶持指导林业企业发展,首批获评的“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孙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加大在规划、技术、信息等方面为国家林业龙头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在基地建设、林地利用、林业财政金融保险等方面予以资金和政策扶持。同时,中央已经出台了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在循环发展、科技投入、产业转型等方面有许多扶持政策。我们也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加大支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专门政策。

  记者: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引领者,是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者,获得认定的企业今后应在哪些方面更有作为?

  周泽峰:在市场起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的大环境下,发挥林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林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希望企业,一要树立现代企业理念,加强公司治理,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企业素质,提高创新能力,打造产品品牌,为社会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林产品。二是坚持绿色发展,强化节约资源措施,高效利用、循环利用森林资源,延长产业链,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附加值,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三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与林农建立利益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林农收入。总之,我们希望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成为林业产业做强的主体,成为林业企业发展的典型示范,成为林农致富增收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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