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两男子结伴窜入林地偷松脂460斤,价值2750元人民币,屡次作案被抓。10月28日,平南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均判处陆明华、马光须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3年10月16日21时许,被告人陆明华、马光须经密谋后,结伙窜到平南县安怀镇团罗村的一个冲林地,盗窃曾子健割结在该处松木的价值人民币2760元的松脂460斤,共4包。其中,两被告人共同盗窃所得松脂为3包。
在被告人马光须离开现场后,由被告人陆明华单独实施盗窃行为,盗得松脂1包。被告人陆明华将该460斤松脂卖给黄宁,得款人民币2900元,分给马光须人民币200元,两人均已将所得赃款花光。
2013年10月26日21时许,偿到甜头的陆明华和被告人陆明华,再次到平南县安怀镇团罗村某冲林地,盗窃曾子健割结在该处松木的价值人民币1800元的松脂300斤,共3包,之后卖给黄宁,得款人民币1800元,已花光。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明华、马光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为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