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钟南清 通讯员王亚岚报道 江西省林业基金管理站近日对2020年上半年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8.36亿元进行结算返还,返还市、县6.69亿元,资金下拨到有关市、县林业部门。
依据江西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相关规定,省财政直管县所属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直管县两级分成,比例分别为20%、80%。各设区市所辖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市、县三级分成,比例分别为20%、10%、70%。此次下达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森林植被恢复,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资源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