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色时报12月28日(二版)报道:江西省九江市近日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乡(镇、场)重点管理办法,明确了重点管理乡(镇、场)的管理措施、整改要求和解除程序等。
办法规定,被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疫情重点管理乡(镇、场)的,由市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全市,并扣除所在乡(镇、场)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涉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内容的分值,责成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取消其当年综合目标管理评先资格。重点管理乡(镇、场)的松材线虫病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每季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市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整改期间不能评先评优,不得进一步使用。重点管理乡(镇、场)一年整改期满后,可向所在县(市、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机构申请解除重点管理。(徐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