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换电站补贴投资额的15%
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优先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万宁等区域开展试点,鼓励有市场需求的其他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各市县应结合本地区电动汽车推广及市场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等已有场地资源加快换电站建设,围绕全省各车站、港口、机场、环岛旅游公路、高速公路沿线等交通枢纽设施完善换电网络布局。
且要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各新能源换电车企和换电站运营企业要与省平台联动并建立相关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换电站电池充电系统(电池仓)要建有完备的充电安全保障条件。对服务于重型车辆、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城际客车、旅游班线等换电模式重点应用领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通过验收且接入省级平台监管的换电站,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15%的建设补贴。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巡游出租车、中重型卡车等重点应用领域示范应用项目给予奖励,用于降低车辆综合使用成本。其中,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黑龙江发布未来15年重点布局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技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黑龙江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其中氢能方面指出,氢能与燃料电池。开展光—热—生物联合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电化学水解制氢等技术的研究。加强氢存储、脱氢工艺低碳化、气态氢气管道运输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氢气/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甲醇/空气聚合物电解质膜燃料电池、车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燃料电池、生物燃料电池等产品的开发。
交通运输装备。在重载列车领域,开展重载铁路货车、绿色智能重载货运装备、轨道货运快速化装备等成套装备的研制,加强燃气轮机、清洁燃料发动机、模块化高效发动机等动力装置的研制,推进高铁配套装备、运载工具新材料的开发。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增程式发动机高速驱动系统、氢燃料为主的发动机及发电装置与动力系统、轮毂电机驱动系统等动力装置的研制,推进智能无人驾驶、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电驱动车载系统、纯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等关键技术研究和系统开发。
海洋工程装备。开展海洋通用部件、功能涂层生产装备、耐腐蚀材料生产设备、船舶动力装备、船用氢/氨大功率内燃机、船用燃气轮机整机及关键部件的研制,加强燃气轮机维修保障装备、舰船修复焊接装备、船舶减振降噪装备、航洋环境信息感知装备、智能船舶控制装备、跨介质航行器、无人潜航器、无人智能感知系统、深海无人探测平台与荷载装备等装备的研制。
广西充电站(桩)建设安装和运营维护技术指南
近日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建设安装和运营维护技术指南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为主的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办公场所建设快慢结合的 专用充电设施;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旁 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共用充电设施。充电设备采用的标称电压、电流及充电模式应符合 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 1 部分: 通用要求》的规定;交流充电插座的标称输入、输出电压为 220V,标称输出电流为 10A 或 16A。
广东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 鼓励新能源汽车进入核心商圈布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表示,要鼓励使用新能源车配送,要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通知》明确表示,要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高端进口汽车网点进入核心商圈布点,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