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2023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令》,要求全区各级林长要进一步加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力建设美丽广西和生态文明强区。
总林长令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责任。各级林长要立足本地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实际,持之以恒推动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将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扛起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
总林长令强调要突出以防为主,做好森林督查和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各级林长要牢固树立林草湿资源保护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统筹抓好林草湿资源保护督查督导,持续组织好林长巡林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持续从源头上防范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
总林长令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坚决依法查处破坏林草湿资源行为。各级林长要持续释放“严起来”的信号,着力构建部门联合监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绿网·飓风”集中行动和森林督查“回头看”,全力推进涉及林草湿案件“清存量、遏增量”,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打击,确保季度案件查结、年度案件发生量显著下降。
总林长令强调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涉林草湿各类问题整改工作。各级林长亲自协调,严格按照案件查处、林地回收、追责问责“三个到位”要求,认真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国家森林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以扎实整改成效迎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持续巩固拓展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