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20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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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2002年,新疆自治区累计完成平原人工植苗造林872.17万亩(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前已有11个地州、80个县市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45个县市达到了国家平原绿化标准。全区5000多万亩农田中有93%受到了农田林网的有效保护。

   5年间,全区累计有3944.64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完成义务植树40566万株,按适龄公民人数计,人均植树10株。建立义务植树基地675个,完成绿化面积达89.87万亩。全区19个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由5年前的17.3%提高到29.05%,绿地达25.73%,人均公共绿地由3.5平方米提高到6.36平方米,有5个城市和4个县城达到了自治区园林城市标准,其中有6个城市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部门造林绿化和“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取得好成绩,5年间共完成国道、省道公路沿线绿化720公里、铁路沿线绿化108公里、河流沿岸及干支渠绿化率为43.5%。

   完成平原天然林封育面积600万亩,改造残次林2.4万亩,引洪灌溉平原天然林550万亩,年均管护平原天然林5700万亩。

   防治土地荒漠化工程完成综合治理开发面积1100.52万亩,莎车、和田两个治沙重点县和精河艾比湖洼地治沙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山区森林资源管护培育力度加大,5年累计完成更新造林234.9万亩,人工更新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均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采伐迹地更新率、人工更新保存率分别达到99.66%和99%。

   配合生态工程建设,完成育苗生产49.58万余亩,其中新育34.37万余亩,出圃合格苗木13.3亿余株,在原有6处部省联建良种基地、14处地州级中心苗圃的基础上,筛选建立了1处自治区林木良种繁育中心、5处示范苗圃,全区苗圃和育苗点达到8628个,经营总面积16.02万亩。  
新闻来源: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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