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南方集体林区48个重点县之一,福建省尤溪县已有248个村(居委会)完成林改任务,明晰产权面积267万亩,分别占林改任务村数和应改革面积的98.8%和95.8%。
4年多的林权制度改革,使尤溪县逐渐建立起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尤溪林区焕发出盎然生机。
稳定林区秩序
尤溪县有林地面积380万亩,森林覆盖率75.2%。长期以来,由于集体林产权不清,经营主体缺位,山林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林区经济陷入困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明确,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的良好氛围。许多林农在自己承包经营的山场设立护林告示牌,开设防火路,加强巡山护林。
尤溪县还成立了全省首家民间护林联防协会,在防火防盗和防治病虫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动林农积极性
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有了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许多林农“把山当田耕,把竹当菜种”,拓宽了增收渠道,林农收入稳步增加。
在林改过程中,尤溪县鼓励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投资造林和从事林业经营管理,创办非公有制林场。两年来,尤溪县已吸引7000万元民间资金投入发展非公有制林场,目前全县有14家非公有制林场。
今年,全县已完成造林6.03万亩,同比增50.7%,其中非公造林4.13万亩,占乡村造林面积的80.4%。
优化产业壮大经济
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了尤溪林产工业发展,形成了以人造板、林产化工、制浆造纸、笋竹加工和竹木工艺品生产五大主导林产业发展格局,全县林产工业企业达229家。目前尤溪县正在积极建设埔头林业工业园,并已有3家大中型企业签约入园,投资额达6000万元。
林权制度改革也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去年,尤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收益金6773万元,增加了村财政收入,为清偿村级债务、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和林业产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西滨镇坂兜村于2001年7月率先进行以落实山林产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近年来,通过收取林地使用费、工业用地租金、林价专户储备金,还清了村集体债务58万元,村民分红23万元,投入公建资金23.2万元,解决了村民饮用水和农田灌溉渠建设问题。
今年3月,美国耶鲁大学终身教授查德威克·奥利弗和研究员宋雅杰到坂兜村访问时说:“坂兜村的林权改革经验,不仅推动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也将对全球森林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起到很好的借鉴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