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将建立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对达不到规模经济、污染严重的造纸、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淘汰。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昨天在天津作出上述表示。
汪纪戎指出,环保总局将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将不再批准那些不符合产业政策,生态工业区化要求达不到污染控制目标的项目,将限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对区域发展、资源开发和城市建设规划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保证经济发展的合理布局。要实施严格的淘汰制度,对达不到规模经济、污染严重的造纸、冶炼、炼焦、印染、建材等行业和企业进行强制淘汰,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容量或控制目标的要求,确定区域的排放总量,实行排污许可制度。通过严格的执法监管,全面改善区域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