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在龙门乡大龙午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初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全县7个乡镇、73个村委会(社区)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1214个村民小组的集体林权已基本明晰到户,初步建立了相应收益到户和林产业发展规划到户的机制。通过改革,广大农户树立起了“靠山吃山、吃山养山,希望在山、出路在林”的意识,改革得到了群众的由衷支持。
打破原集体林制度局限,建立起真正的“自家林”产权机制。针对集体林权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这个县围绕“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目前已完成涉及改革的42316户林农、282.86万亩各类林地的调查摸底工作,其中四至核实清楚、草图绘制完毕、产权明晰到户并公示的林地面积已达267.67万亩。同时,把涉及改革范围的集体林的林权全部明晰到户,做到集体林实物到户不低于70%,不便实物到户的林地实行股份到户不低于70%,集体林地产生的收益分配到户不低于70%。对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对林业“三定”时划定的责任山、集体统一管理的山林、拍卖的“四荒”和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地,采取分类指导的方法,依法明晰产权关系、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程序核发林权证,除自留山外的其他林地使用年限确定为70年。
打破林地林木流转局限,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林权流转机制。此次林改中,该县在集体林地核权到户的基础上,坚持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的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鼓励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有序流转。一是依法取得经营权的山林,农户可以自主决定流转,依法签订流转合同,随时给予办理林权变更手续;二是对全县普遍存在的一户有多处山林且面积小,农户难以管理经营的自留山、责任山和其他林地,动员和引导农户以“合心组”的形式,自愿联合建立家庭林场,也可以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企业、大户,以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形式开发经营,探索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经营的路子;三是对未绿化的荒山,无论是自留山、责任山还是“四荒”拍卖山,自发放林权证之日起,由村委会通知农户限期绿化,若半年后不绿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予以收回进行流转;四是对于现存较大的林地林木资源,以政府引导、村民“一事一议”的形式,通过对外招标、租赁,转让“两权”等方式进行盘活变现。
打破资源管理局限,积极探索建立新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在此次林改中,这个县始终把生态效益摆在林业改革的首要位置,切实解决林业“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现象。坚持严管公益林,放活商品林;强化林政管理,把森林资源保护作为改革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严防出现“分林到户就可以随意砍树”的错误倾向;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林权到户后森林资源管理的新机制,由驻村工作组指导各村依据政策和法规,将林权制度改革以后的山林管护、开发利用、经营发展等纳入村规民约。
打破产业发展局限,积极建立林业产业发展长效机制。这个县抓住被列为全省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试点县的机遇,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把泡核桃作为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来培植,围绕把永平建设成全国最大的优质泡核桃基地县的战略目标,到2010年,使泡核桃发展到60万亩,产量达1万吨以上,产值达亿元以上。同时,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发展招商林业,目前该县引进的开远东洪公司培植的冬桃产业,已建成冬桃基地2000亩;引进浙商投资250万元,建成原料年产4000千吨、年产值达1000万元的浙龙松香厂;永平建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蔓地亚红豆杉育苗基地,已培育蔓地亚红豆杉苗80万株,规划建设蔓地亚红豆杉基地1万亩。
打破依靠行政手段改革的局限,建立以群众为主推进林业改革的机制。在改革过程中,永平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政策制定、指导和服务工作摆在首位,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依靠各级组织的力量,充分发动广大群众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共召开各种林改工作会议3203场,参会人数11.74万人;全县共排查出各类林权纠纷3268起,涉及林地面积12.25万亩,已调处3124起、面积11.07万亩,调处率为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