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南通镇林业站。站长林钢波告诉记者,松树遭剥皮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闽侯县林业局的重视,局长谢仲安要求镇林业站介入前期调查。由于前些天持续强降水,调查工作一直搁置着。当天上午,林业站副站长黄功勋已上山摸查毁林的情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站长表示待黄副站长查看回来后,他们将尽快形成初步调查报告,让记者下午再来取。
为了从多渠道尽快了解到毁林的有关资料,当天上午11点,记者再度来到古城村村委会。在村委会内,除值班室外,其余办公室都是大门紧闭。在值班室,村妇女主任刘女士告诉记者,村支书杨启雄到福州出差,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记者通过值班室电话联系了杨启雄,他告诉记者,他人在福州出差,叫记者不要再找他,他让记者找分管的副镇长林成灿了解情况。当记者向南通镇政府了解情况时,却被告知书记、镇长以及分管的副镇长都去县里开会了。
下午2点,记者再次走访了南通镇林业站,被告知站长已经下乡。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了林钢波站长。他告诉记者,泽洋村有事情急需解决,他和副站长黄功勋都在现场办公。至于让记者来取的初步调查报告,他说他们晚上回去后会加班工作,核算具体面积,隔天再传给记者。
无奈之下,下午3点,记者走访了主管此事的闽侯县林业局。在听取记者和林政科科长林剑榕的汇报后,局长谢仲安责成林政科向上级林业部门请示对于松树采脂造成的后果应如何处理,同时对举报人做笔录,进行外围调查。至于事情如何处理,则需调查结果出炉后再做决定。
就在记者在县林业局采访期间,该局办公室收到了南通林业站传真的《关于南通镇古城村松脂割脂情况的初查报告》以及黄坑口采脂示意图。报告材料显示,黄坑山场松树割脂始于2003年年底,系时任溪东生产队队长李昌华雇佣民工所为(李昌华已于2005年10月死亡)。李昌华从割脂开始直至结束,始终未向村委及镇林业站汇报,林业站也始终没有接到护林员报告。报告提及“被割松树年龄约为25年左右,被割脂松树面积约为255亩,割痕均为旧的痕迹,现在没有人在山场割脂,现场发现有零星被割脂树木枯死。”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