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化行业企业:
3月底网站上公布取消松节油退税的政策以来,有很多企业向我会反映此政策出台没有给企业留出过渡期,对贸易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并咨询松香是否有可能取消退税事。
为反映企业的呼声,争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我会拟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映企业面临的实际情况,申请将取消松节油退税的执行期向后推延,希望政府能够给予考虑和支持。为尽快启文,我会希望得到企业的情况反馈,以便综合上报。
请有关企业尽快将松节油有关情况通过邮件反馈我会:
1、该政策出台时在手松节油合同数量(吨);
2、这些数量的松节油应得的效益(美元);
3、由于该政策影响导致经济效益损失(美元);
4、客户对此政策的反应和双方贸易协商中遇到的困难;
5、企业的建议(如延长时间)
望各企业积极配合商会工作,反馈相关信息,支持商会为行业争取权益。同时,我会还将利用此行文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果政府有意将其它相关商品(如松香等)也取消退税的话,则一定要提前通知行业,征求行业意见,并给予合理的过渡期。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林化产品分会
2007年4月12日
商会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4层
邮编:100062。
林产香料部电话如下:
李漪(部门副主任):010-87109856,liyi@cccfna.org.cn
袁秉康(木材、桐木、木筷分会):010-87109853,yuanbk@cccfna.org.cn
李黎(香精香料、林化产品分会):010-87109853,lili@cccfna.org.cn
传真:010-87109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