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百色4月19日讯 4月18日,广西百色市百林林场松香厂被百色市消防支队右江区大队依法处3000元的罚款。据了解,今年1月22日,该厂工人违章作业时导致松香厂发生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6082元。
1月22日17时5分,百色市百林林场松香厂突发火灾,百色市消防支队右江中队迅速调集3辆消防车,16名消防官兵前往现场,经40分钟奋力扑救,终将火灾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293平方米,烧损砖木结构厂房两间,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6082元,无人员伤亡。灾后查明,火灾原因是该厂职工林某用氧焊进行切割粉碎机铁架操作时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氧焊产生的火花引燃粉碎机内残留的松脂造成火灾。百色市消防支队右江区大队拟给予百色市百林林场松香厂一定的经济重罚。
2月12日,百色市百林林场松香厂厂长苏某不服处罚,认为百色市消防支队右江区大队作出对本厂的经济处罚过重。听证人员经过评议,认为原拟定的处罚方案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但鉴于火灾发生后,该厂能够主动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了损失进一步的扩大,情节比较轻,所以给予罚款3000元的从轻处罚。4月18日,百色市百林林场松香厂已缴纳了3000元的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百色市辖区内发生了多起松香厂火灾事故,已造成1死2伤,直接经济损失近100万元。这起行政处罚案对加强百色市辖区内松香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具有一定的警示教育意义。(黄照德 姚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