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富宁县自启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到目前,已排查出林权纠纷922起,成功调解321起,调解率达34%。该县排查和调解林权纠纷的主要做法有:一是深入宣传林改政策,做到了林改政策宣传到户,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二是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按照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和乡镇间的纠纷不出县的原则,设立县、乡(镇)、村、组纠纷调解组;三是各组工作队员既分片包干又团结协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与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同步进行;四是采取有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方法。首先,矛盾纠纷主要由村组干部、村民间自行调解。纠纷涉及面广、难以解决的,由县、乡(镇)纠纷调解工作组进行调解。其次,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工作队员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查、走访,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讲政策、摆事实,从法律依据、现实情况、林改背景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摆明利弊,引导群众认清现实、支持林改、互谅互让,进而服从纠纷调解;五是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林业权属纠纷调解协议》,并由纠纷双方代表、见证人、调解人签字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