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 局海口专员办确定海南广东广西2008年森林资源监督十要点

广西林业网
20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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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国家林业局海口专员办与驻在省(区)林业局联席会议在南宁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陈章良副主席到会并致辞。陈章良介绍了广西社会经济和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情况,表示广西在迎来北部湾开发热潮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期到来的情况下,将积极协调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的矛盾,积极探索保护生态的模式和办法,深化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林业改革,发展林业产业,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质的生态文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陈秋华局长致欢迎辞。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张松丹副主任到会并讲话。海口专员办程鹏专员通报2007年来森林资源监督情况。成都专员办王洪杰专员致辞。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陈秋华局长、海南海南省林业局关进平局长和广东省林业局张育文局长分别通报了2007年以来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情况及2008年重点工作打算。中南林业规划设计院周光辉院长到会讲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罗永魁副局长, 广东省林业局郑伟仪副局长,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熊志平总工,以及三省(区)林业局办公室、林政处、保护处、森林公安局、防火办等部门领导4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初步确定了海南广东广西2008年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十要点。
    一是全力推进三省(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与三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试点县(市)一起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共同研究探索保障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各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经营的政策与技术措施,全力推进三省(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对林地保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三省(区)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林地定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三省(区)建立和执行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预审、专家评审、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占补平衡等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征占用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今年监督的重点是广西区国有林地流转和海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情况。督促三省(区)进一步完善林权登记和变更登记制度,促进和袒范林权流转,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组织开展对国家林业局审核同意或批准的征占用林地被许可人征占用林地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开展对征占用林地开发建设企业与相关林业的主管部门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的对三省(区)部分县(市)征占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情况的检查。
    三是继续开展部分县(市)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核查。抽取海南省2个市(县)、广东省1个市和1个县(市),由海口专员办组织进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督核查。在广西区进行地方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检查时,派员参加对其1—2个县(市)的检查。
    四是开展对林木采伐管理的监督检查。要认真执行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政策指南》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受灾木竹清理过程中政策与技术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配合地方做好受灾木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对三省(区)林木采伐省级预留指标、工业原料林指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省(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涉及的林木采伐、采伐技术规程、采伐限额等方面的管理和政策的制定为重点,配合三省(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林木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管理的新政策、新方式。
    五是加强森林资源安全监督,防止林业次生灾害的发生。与三省(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森林资源安全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林业次生灾害,维护三省(区)森林资源安全。
    六是开展对木材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木材凭证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依法依规,特别是受灾材运输和经营加工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地方科学合埋地审批设置木材经营加工场点。配合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好与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等各方面的关系,制止木材和林产品大幅降价,并尽量降低受灾林木生产、运输和经营加工成本,维护林业企业和林农、林业相关产业的利益。
    七是开展对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管理的监督。督促三省(区)抓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制度、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标记制度以及野生植物采集证等制度的落实,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管理的检查监督,防止侵占自然保护区和破坏湿地现象的扩大蔓延。监督的重点是沿海红树林和重要湿地的保护管理。
    八是严肃做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和督办工作。海口专员办将密切与三省(区)各级森林公安和林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对国家林业局交办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将组织力量赴现地进行调查督办,一查到底,并将查处和整改情况向国家林业局报告。严厉打击非法征占林地、乱砍滥伐森林资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乱采滥挖珍贵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与三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组织开展三省(区)灾后加强森林资源受灾情况调研,组织开展广西国有林地流转问题专题调研,开展粤、桂两省(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情况调研,开展海南省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护情况调研,继续完成粤、闽两省公路交界处木材运输管理调研,继续推进广东省开展木材检查站建设情况调研。
    十是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和完善监督报告制度。《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宣传贯彻落实《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将是海口专员办的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今年将继续实行向三省(区)人民政府提交年度森林资源监督通报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森林资源监督通报的格式和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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