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近日公布,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17日表示,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任务,只是整个改革第一步。为真正实现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建立起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国家将建立健全相应政策措施。
具体有以下六项措施: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政策。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林业部门的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