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也是全区林业大发展、快发展的一年。自治区林业局日前组织专家和评委,评选出2008年宁夏林业十件大事:
1.党和国家领导人视察宁夏,对林业生态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温家宝总理对宁夏的防沙治沙工作作出批示:“要宣传和推广宁夏的经验”。2008年8月15日,温家宝总理视察宁夏,曾经11次提到宁夏的生态建设并且提出,要把宁夏建设成为全国的防沙治沙示范省区。
2008年4月7日,习近平副主席在宁夏视察时指出:“治理沙漠是事关祖国生态安全的大事。宁夏在治理沙漠方面取得了好成绩,效果很好,有效推动了防沙治沙工作,为进一步做到‘人进沙退’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宁夏林业生态建设
2008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生态脆弱和水资源短缺是制约宁夏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突出抓好防沙治沙工作,遵循科学、综合、依法的方针,全力抓好防沙治沙工作。支持将宁夏建设成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构筑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扎实推进生态建设。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工程,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和管理能力建设,落实退耕还林后续配套政策。”
3.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2008年4月20日为林业题词:林业产业化大有希望。陈建国在自治区林业局上报的关于全区2008年春季造林成效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我们一定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为建设祖国西部生态屏障而不懈奋斗。”
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提出6个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的构想,并在2008年8月25日主持召开的常务会上指出:“生态建设事关宁夏长远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全力打造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区,构筑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4.宁夏荒漠化防治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
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国家林业局共同主办的防治荒漠化国际会议2008年1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对宁夏荒漠化防治成果给予高度赞扬。以色列、日本、德国、埃及等外国政府及民间机构纷纷到宁夏考察洽谈防沙治沙及合作事宜。
5.宁夏正式启动实施6个百万亩林业生态工程
2008年8月25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宁夏六个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建设规划》,宁夏将用5年时间(2008年~2012年)在5个生态区内,由北向南依次构建4条生态屏障,建设6个百万亩生态防护体系项目,完成造林613.2万亩,可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7.44%。通过林业产业化工程的实施,到2012年全区可实现林业总产值70亿元。
6.宁夏特色经济林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2008年7月~9月,自治区陆续举办了中国枸杞节、中国沙产业高峰论坛、中国灵武长枣节等特色经济林产业论坛、峰会,极大地宣传推动了宁夏特色经济产业的发展。至2008年底,宁夏共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328万亩,经济林总产量达到70万吨,实现总产值56亿元。
7.宁夏林业科技成果再获国家大奖
由自治区林业局与宁夏农林科学院等单位组织的《宁夏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及沙产业开发技术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十五”以来,自治区共取得林业科技成果106项,科技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由33%提高到45%以上
8.宁夏湿地保护条例颁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的出台,使全区湿地得到了法律保护。
9.宁夏退耕还林人均面积居全国第一位
按照总人口计算,宁夏人均退耕面积为0.78亩,是全国25个有退耕还林任务省份人均退耕面积的5.2倍,人均退耕面积全国排名第一。截至2008年底,宁夏共完成退耕还林计划任务1189万亩。国家累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0.61亿元。工程建设覆盖了全区21个县(市、区)以及自治区农垦系统,退耕涉及153万农民。
12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水利部联合批复了《宁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批复总投资91.6亿元,《规划》实施期为2008年~2015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及退耕农民就业转移培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地补植补造5大项。
10.宁夏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发展
以王德林榜书为桥梁与纽带,香港凤凰卫视、澳门记者联合会采风团、台湾海峡两岸联合采访团、央视四套、央视七套及日本小渊基金会、以色列驻华参赞等媒体、机构对宁夏防沙治沙工作和生态文化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