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将2009年全区林业生产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各市和有关单位,采取五项制度,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层层领导负责制和项目职能负责制,对工作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实行全程监控,确保各项林业生产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项制度分别为:一是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保证按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实行项目职能负责制。各单位项目的实施由项目职能部门负责。造林、封山育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由营林部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由保护部门负责;森林覆盖率、木材产量由林政部门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办公室负责;造纸业产值、木材加工产值、人造板产量由利用部门负责;林业产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由计财部门负责;沼气池建设由农村能源办负责。三是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单位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分别报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以及指标对应职能机构,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向政府督查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实行工作情况半年总结汇报制度。各单位分别于2009年7月5日前、2010年1月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半年和全年,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五是完善督查工作制度,形成网络监督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09年全区林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植树造林300万亩,比上年计划增加25%,力争完成350万亩。其中营造速丰林2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600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55%,比上年实际增加1个百分点左右。活立木蓄积量达到5.7亿立方米,增长5%以上。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0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5%以上,力争完成220亿元。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80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0%以上,力争完成800亿元,其中,造纸业产值达到120亿元,木材加工业产值达到250亿元。商品材产量达到1700万立方米,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21%,力争完成1800万立方米。人造板产量达到900万立方米,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2%。新建农村沼气池20万座(户),入户率达到41.6%。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