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黄某欢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将8827株马尾松幼树砍掉并烧成种植桉树的肥料,给丰泽区北峰街道招集社区造成1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现在他正在执行法院的判决——将8827株马尾松一一补种上。
2007年10月,黄某欢向招集社区承包该社区位于牛眠山的果林场,足有300亩,承包期为30年。这片山上原本绿树成荫,主要植被为马尾松。可2008年村民发现郁郁葱葱的马尾松不见了,山上满目疮痍,只剩一片光秃秃的山头。原来,为种植经济林,黄某欢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陆续将其承包范围内胸径5公分以下的8827株马尾松幼树砍掉,焚烧成桉树的肥料,造成该社区集体经济损失14万余元。案发后,黄某欢向公安机关投案。
丰泽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对黄某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考虑到黄某欢为家中主要经济支柱,14万余元的赔偿势必会给其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植被被破坏需要有人来补种,决定建议法院对黄某欢判处缓刑,并承担种活8827株马尾松的责任。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判处黄某欢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责令黄其欢于判决生效一年内重新种植马尾松8827株,并保证树木存活,否则应赔偿社区1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2010年3月23日上午9时许,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上牛眠山检查树苗种植的数量、存活率。在黄某欢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8827株马尾松被伐的现场,“去年还是一片光秃秃,现在已经都长起来了。”黄某欢介绍道,“马尾松在幼苗时期需要细心护理,这样才能保证存活率,起码要等到三年后才不用特别照顾。”补种的日子里,黄某欢每天和雇来的工人一起到山上去给树苗除草、施肥、浇水,“从去年3月开始,每天还雇五六个人一起种树,到现在已经种了15000余株的马尾松了。”谈起这一年多来的补种过程,黄某欢满是感慨,他表示自己将继续种下去,打算种植3万株马尾松和其他树种,以此弥补他给集体造成的损失。(吴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