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导电引燃森林火灾案件。
11月8日17时10分,长宁县森林公安局接到110指令,龙头镇盐厂背后发生森林火灾,要求出警查处。接警后,县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指挥扑救和现场侦查工作。由于组织有力,扑救方法得当,林火于17时40分扑灭。
经查,该起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16.05亩,烧毁2000年湿地松64立方米,板栗34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421.4万元。起火原因是大岩洞梨双线“639”号杆高压线掉在联通光缆钢丝拉线上,致使高压线和光缆线同时导电起火。约20分钟后引燃林火。(万守泉 侯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