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江西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林业投入,并利用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撬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林业建设资金大幅增长。
据统计,过去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林业的资金达109亿元,是“十五”的3倍。其中2010年省财政投入比林改前的2004年增长85.3倍。市、县两级财政总投入达25.3亿元。
为保护江西的青山绿水,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逐年在提高。从2006年的5元/亩提高到了2009年的10元/亩。从今年起,该省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亩10元再提高5元,补偿标准将达到15元/亩,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安排如此多生态补偿资金的经济欠发达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