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国有林场改革 拟2012年底完成

中国安徽在线
20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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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政府25日召开的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动员大会透露,这个省将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省国有林场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江西省国有林场在我国地位突出,全省421个国有林场,职工97266人,分别占全国国有林场个数和职工人数的1/10和1/6。江西省政府新近下发的《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称,全省将按照“以人为本、转型定位、稳定权属、解决社保、化解债务、整合资源、做大做强”的总体思路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根据《意见》精神,江西主要在七个方面进行改革:

  对全省国有林场进行整合重组,分别组建生态公益性林场和商品经营性林场,每个县林场个数一般控制在1-3个,实现林场数量、事业编制、富余人员减少,发展活力增强的“三减一增”目标;

  进一步明晰国有林场产权,强化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保障国有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把改革国有林场用工制度作为重点,全面建立以企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为基础的新型劳动聘用关系;

  采取多种方式转换经营机制,积极稳妥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和重组力度,组建新的股份公司,积极培育拟上市企业;

  切实解决林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对拖欠的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应予以一次性清欠,免收滞纳金;

  将原由国有林场所办的义务教育学校、医疗单位等社会管理职能全部分离,实行属地管理;

  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化解债务负担。

  前来出席此次动员大会的国家林业局纪检组长陈述贤说,作为我国林业改革的先行省份,江西国有林场改革基础很好,推进这项改革,其意义不仅在于为江西省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建立制度性和体制性基础,更肩负着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的重任,改革的政策措施具有全国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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