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广西继续发挥自然条件优势,以工程造林为带动,以社会造林为主体,大力实施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推进速丰林、油茶林和珍贵树种三大商品林基地建设,抓好森林抚育试点、造林补贴试点、重点公益林抚育试点三大森林经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内全区共完成营造林1700多万亩,实现了五大突破,创下了五项全国第一。
五大突破是指:一是森林面积突破2亿亩。到2010年,全区森林面积达到2.06亿亩,突破2亿亩大关,比“十五”期末净增1800多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8%,比2005年的52.71%提高5个多百分点,稳居全国各省区市第四位。二是森林生态功能总价值突破8500亿元。森林面积的增加使广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多位中央领导到广西考察指导工作时都称赞广西“山清水秀、生态良好”。经过科学监测和测算,2010年全区森林生态功能总价值突破8500亿元。三是活立木总蓄积量突破6亿立方米。通过大力营造速丰林,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加大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全区木材资源大幅度增加。到2010年,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6亿立方米,比2005年的5.1立方米亿增加了9000万立方米。四是森林采伐限额突破3000万立方米。随着活立森林蓄积量大幅增加,全区的森林采伐限额从“十五”期的年均1100多万立方米增加到“十一五”的2500多万立方米,再到“十二五”的3681万立方米,突破3000万立方米,实现了“三级跳”。五是非公有制造林比例突破80%。优惠的林业政策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了社会资金投入造林营林,形成了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合作、造林大户、广大林农等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2010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造林面积占造林总面积的比例突破80%。
五项全国第一包括:一是人工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通过发动全社会造林,山上山下加快造林绿化,到2010年,全区人工林面积达1.16亿亩,比“十五”期间净增加20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一位。二是速丰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十一五”期间我区速丰林继续迅猛发展,五年全区新增速丰林1200万亩,至2010年全区速丰林面积达3600多万亩,居全国第一位,比2005年末增长了63%。三是桉树林面积全国第一位。“十一五”期间全区发展桉树速丰林势头不减,占每年全区营造速丰林面积的80%以上。至2010年,全区桉树速丰林面积超过2600万亩,居全国第一位。四是经济林面积居全国第一位。至2010年,全区经济林面积保持在3000万亩以上,居全国第一位。其中,八角、肉桂等经济林面积、产量居世界第一位。五是森林采伐限额居全国第一位。速丰林的迅猛发展提高了木材供给能力。广西“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中达到3681万立方米,占全国2.71亿立方米的13.6%,居全国第一位。其中短轮伐期人工用材林采伐限额占全国的36%,超过全国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