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松脂采集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就加强和规范松脂采集管理作出规定。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四川,维护生态安全的大局高度,加强和规范松脂采集管理,做到松脂资源的合理、有序开发,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本地松林资源状况,制定采脂规划,加强对松脂采集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采脂要严格执行《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松脂采集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采集前应编制采脂作业方案。
《通知》同时规定了禁采范围,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松林以及生长不良、针叶枯黄、病虫害严重的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种质资源林、母树林、种子园、风景林以及名胜古迹、革命纪念地的松树和自然保护区的林木在内的特种用途林,山林权属不清、存在争议的松林,禁止采集松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