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私伐松树未办证 男子领刑

信阳网
2012-02-13
阅读次数:2871
阅读字体 【

  固始县一男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取得采伐许可证,私下购买松树并予采伐,终因触犯刑法获罪。2012年1月20日,固始县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徐某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徐某,男,1950年6月出生,固始县祖师庙乡松林村农民。

  2011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两次在邻村杨楼村购买并采伐多年生松树,共采伐松树254棵。后被公安机关发现。

  2011年8月8日,被告人徐某到固始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鉴定,该批松树折合立木蓄积14.8936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其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资讯,会议,会展服务

杭迺懿  13481109710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桂ICP备15007906号-1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9号
电话:0771-5553301    传真:0771-5553302
网址:www.rosin-china.com    邮箱:rosin@ros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