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打击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

法制网
2012-03-16
阅读次数:2766
阅读字体 【

  今年林业部门要严格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打击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中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无证无签销售等违法行为;将加大对林业重点工程所用种苗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并将抽查结果通报。此信息来自国家林业局今天召开的全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电视电话会议。

  国家林业局今天召开上述会议,就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工作再作部署。据该局副局长张建龙此间介绍,在国务院部署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5300多人次,立案1094起,移送司法机关12起,查处无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标签的案件909起,销毁、封存假劣种子19800多公斤、苗木1200多万株,涉案金额800多万元。

  张建龙表示,下一步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林木种苗打假的实效,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法打假提供法律保障。各地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种苗交易集中的区域,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无证无签销售等违法行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要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手段,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国家林业局今年除了组织国家级种苗质检机构对林业重点工程所使用的种苗质量进行抽查,还将重点检查各地对林木种苗许可、标签、档案、检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各地也要组成专题检查组对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巡查和检查。

  张建龙强调,各地要研究制定、修订和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检验、评价、鉴定等标准,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提供法律保障。要加快对《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专家制定和完善种苗标准,依法管理林木种苗市场。要将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工作纳入政务信息公开范畴,及时公布查办案件的主体信息、案由、查处情况,教育引导企业合法诚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2011 年国家林业局依照立法程序,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组织了《种子法》修改的前期调研工作;对《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组织专家对《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等14项标准进行修订。各地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


资讯,会议,会展服务

杭迺懿  13481109710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桂ICP备15007906号-1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9号
电话:0771-5553301    传真:0771-5553302
网址:www.rosin-china.com    邮箱:rosin@ros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