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7月,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启动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来,广西全力做好该专项的组织实施工作,设立自治区配套专项“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示范”,支持县(市)培育发展特色产业。2005-2011年,广西累计立项支持50个县(市)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累计安排专项经费1.23亿元(其中有42个县市获国家立项支持专项经费8385万元),平均每个县(市)获专项经费支持246万元(最多达469万元)。专项实施已覆盖全区所有地市和近一半的县(市),支持发展县域特色支柱产业50个,基本涵盖广西主要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相关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税。
据对实施两年以上的32个县(市)情况跟踪调查,数据表明,县域特色产业种养规模比专项实施前平均扩大32%,特色产业农产品产量比专项实施前平均增长67%。2011年,32个县(市)以特色产业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发展到656家(其中龙头企业108家),加工企业实现加工产品年产值149亿元、税收9.3亿元,分别比专项实施前平均增长96%、172%、124%,带动项目区431万农民年人均增收559元。经过七年的实践与探索,广西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实施的组织管理做法,重点做到“五个突出”。
一、突出产业特色,选准产业,做好策划,把好第一关
选准产业是实施专项的关键。广西把蔗糖、桑蚕、木薯、罗汉果、奶水牛、油茶、松脂等优势特色产业作为首选,并指导帮助各有关县(市)做好项目的策划,编写项目申报实施方案,把好专项申报材料关,提高项目立项率。
二、突出集成创新,产学研结合,加强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及推广应用,强化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在专项实施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转化、应用和集成示范、推广是专项实施的重点。但新品种、新技术和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大多数掌握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中,加上县市科技创新基础差、能力弱、人才缺乏,所以很难独立完成这类综合性的项目。广西通过产学研联合方式,引导、鼓励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与县市开展合作,加强生产与技术需求的对接,加快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建立示范基地,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问题、开发新产品,提高县域特色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产业综合效益,县市科技创新及服务能力也随之提高。7年来,平均每个县(市、区)累计引进、应用示范、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16个(项),建设特色产业标准化高效种养示范基地5100亩,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4.6万亩,相关企业研发新产品4个。广西50个专项实施县(市)累计编印培训教材135种,举办培训班16200期,培训农民108万人次,培养乡土人才2340人,发放技术、宣传资料360万份,有效提高项目区农民的种养技术水平。
三、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龙头企业
广西在组织专项实施中十分重视科技型龙头企业的扶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通过专项实施,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如,桂平市在实施木薯产业专项中,大力扶持木薯加工龙头企业——桂平市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研发木薯加工新产品,创新改进技术生产工艺,应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技术,实现资源综合循环和有效利用,通过专项的扶持,该厂生产产品由酒精、醋酸乙酯、丙酮、丁醇拓宽到蛋白饲料、生物有机肥、甲醛、液体二氧化碳等,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企业累计实现木薯加工产值22.18亿元、利税2.38亿元,工业产值、利税分别比专项实施前增长96.7%、55.8%,被评为2010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参加兴安县罗汉果产业化项目中,增强了创新实力,建成国内最大的罗汉果甜甙、浓缩果汁加工提取基地和全球最大的、技术一流的罗汉果原果烘烤加工基地,并带动全县农民种植罗汉果,果农年人均创收7260元。
四、突出科技服务,建设完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几年来,广西50个专项实施县(市)累计建设完善完成科技专家大院、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组织1022个,探索形成各种有效的产业科技服务机制和模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规模化经营程度,增强了抵抗市场风险能力。钦州市钦南区在实施牡蛎养殖产业化专项中,大胆尝试 “公司+协会+农户”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运作模式取得成功,通过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统一供苗种、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对外销售,加速牡蛎养殖新技术推广,降低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浦北县在开发、利用香蕉采收后丢弃物——香蕉叶鞘(香蕉假茎),加工生产香蕉叶鞘工艺品中,形成的“基地+示范点(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企业”的产业发展模式;苍梧县结合搭建科技特派员科技创业平台,形成的“科技特派员+基地+农户”、“协会+科技特派员+农户”和“党支部+科技特派员+农户”。这些科技服务方式是各县在实施专项中探索总结出来的科技服务机制,具有借鉴示范意义。
五、突出管理创新,加强配合联动和制度管理,建立检查评估和绩效考评奖励制度
一是在实施管理专项方面,形成合力联合推动,广西科技厅、财政厅负责专项的全程组织管理、指导和督查,对专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与实施牵头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落实具体任务。自治区每年设立“科技富民强县试点示范”专项,配套支持国家专项实施,并要求各有关地市、县(市)财政拿出一定经费支持专项实施,集中国家、自治区、地市、县四级财政资金支持专项的实施;各有关地(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对专项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有关县(市)负责专项的具体实施,成立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级主要领导对专项实施负直接责任,科技、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制定切实有效的专项实施管理制度,出台激励措施,推进专项实施。
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严格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制度,广西还专门制订《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广西项目实施与管理要求》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指标评分标准》,各专项实施县(市)也制订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是在专项实施指导与检查评估方面,广西科技厅、财政厅对专项实施期进行检查,指导项目实施,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结合年度总结材料反映的专项实施情况,对各项目进行年度实施情况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自治区配套支持和验收评分以及后续奖励(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此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区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实施交流推进会,总结交流各专项实施成效与经验做法,举办培训班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培训。
四是在创新管理机制方面,推行项目绩效奖励支持制度,自治区配套经费支持方面,年度检查发现项目进度、效果、经费使用管理以及组织管理方面做得不好的,扣减一定额度的自治区配套经费;专项实施好的,适当增加配套经费。后续滚动支持方面,根据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结果,综合考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按当批验收项目数的50%给予后续滚动支持,其中按30%比例推荐申报国家后续奖励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