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云南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工作,充分发挥重点推进县(市、区)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上的带动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持续发展,实现林权抵押贷款年度新增50亿元的目标,根据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特点和需要,3月27日,云南省林业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发出通知,决定调整重点推进县(市、区)名单,对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未开办和推进不力的的个别重点推进县(市、区)进行调整,将昆明市西山区调整为晋宁县、文山州砚山县调整为富宁县、曲靖市师宗县调整为会泽县。
调整后的重点推进县(市、区)分别是昆明市石林县、晋宁县,普洱市景东县、思茅区、孟连县,临沧市耿马县、沧源县、镇康县,红河州石屏县、开远市,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景洪市,大理州永平县、漾濞县,玉溪市华宁县、峨山县,保山市腾冲县、隆阳区,昭通市大关县、昭阳区,曲靖市会泽县、陆良县,楚雄州牟定县、大姚县,文山州富宁县、文山市,丽江市华坪县,怒江州泸水县,德宏州芒市和迪庆州香格里拉县。
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市、区)是根据2010年云南省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的林权抵押贷款发展"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的原则后,首次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23个县作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重点县,根据推进情况,2011年将重点推进县(市、区)调整增加至30个,今年是第二次调整,数量保持30个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