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资源收益分配的法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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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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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spects of Distribution of Profits from Forest-Land Resource

沈文星 丁胜 

摘 要:林地作为林业生产的重要的生产资料,是林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林地资源收益分配包括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国家对林地收益的再分配和政府内部林地收益分配三类.第一类,常以 地租”的形式表现为民事法律关系,第二、三类则以各种税费形式表现为财政收入行政法律关系.本文拟从这二种法律关系入手,根据我国现有林地资源收益分配状况和法律规定,探讨林地资源收益合理分配的法律意义及其对林业生产的影响.
关键词:林地资源;收益分配;法律关系
分类号:F316.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709(2001)04-0202-04

作者简介:沈文星(1962-),女,副教授,从事林业经济政策和经济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丁胜(1970-),男,讲师,从事林业经济政策和经济学教学和研究工作.
作者单位:沈文星(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37) 
     丁胜(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 2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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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1年6月5日

出版日期:2001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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