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走津蓟高速路 3月起试行计重收费

华讯松香网
2006-02-27
阅读次数:3887
阅读字体 【

    获悉,为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自2006年3月1日起津蓟高速公路试行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原则

    按照实际车货总质量收取车辆通行费,轻车少收,重车多收,保护合法合理装载。 

    对超限车辆确定合理的加价范围和幅度,并逐步加大收费力度,使收费公路的经营者得到合理补偿。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多轴大型车辆给予适当的通行费优惠。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计重收费标准

    津蓟高速公路客车收费仍执行现有车辆分型收费标准。货运机动车辆收费标准为:

    一、正常质量车辆收费标准: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根据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小于14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标准计费;14吨至25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递减到0.07元/吨公里计费;25吨至50吨车辆按照0.07元/吨公里递减至0.04元/吨公里计费;50吨以上车辆按照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

    二、超限运输车辆加价收费标准:超认定质量30%以内部分,按照规定的计重收费费率收取,计重收费费率低于0.05元/吨公里的,按0.05元/吨公里收取。超认定质量30%至50%以内部分,按照0.1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超认定质量50%至80%以内部分,按照0.15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超认定质量80%至100%以内部分,按照0.2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超认定质量100%以上部分,按照0.4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计重收费计算办法

    一、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二、超限收费额为:超认定质量部分×超限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三、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加超限收费额。


广西、广东、江西、福建、云南、贵州、湖南、上海、贵州、江苏、浙江、北京、甘肃、安徽、陕西、四川、天津、湖北、辽宁、吉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海南

杭迺懿  13481109710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2355746054




 

     

 
 
Copyright © 2000-2012 Sinoinfo Ecommerc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广西华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备案号: 桂ICP备15007906号-11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299号
电话:0771-5553301    传真:0771-5553302
网址:www.rosin-china.com    邮箱:rosin@rosin-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