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都县洛口镇的赖先生通过宁都县林业局产权交易中心,在一个月时间内顺利完成了林地流转手续的办理。据了解,该县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要求尽量简化程序,方便林农办事,今年4月,该县共完成林地流转面积6117.8亩,近年累计流转林地35.7万亩。
该县从接到林权人转让申请之日起视为受理,并对转让山场情况进行30天的公示,同时审查申请人材料,对无异议的,在受理之日起的第31天必须办结林权变更及转让手续。比《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规定的时间缩短了14天。
该县明确,转让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和林权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申请转让林地必须四至界址清楚、无权属纠纷。对初次转让的林地,必须经乡镇、村、组三级组织及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同意并签署意见。同时要求规避流转风险,明确林权流转中采取分年、分期支付林地流转和交易价款的,不得办理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将该林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对买卖同一块林地的时间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