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出台补贴程序简化5月1日开始试点施行

华讯松香网
20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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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从2007年开始实施家电下乡,即给买下乡家电的农民直接返还产品价格13%的补贴,旨在促进农民消费,提高生活质量。今年2月1日全国推广家电下乡以来,农民购买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国已销售家电下乡产品近600万台(件),一季度各月环比增长在70%以上。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不少地区反映,繁琐的程序让农民及时拿到补贴资金很困难。而财政部在了解该情况后,表示要简化程序。

  记者了解到,4月21日,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供销总社、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家电下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作出重大调整,大幅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并对家电下乡产品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以及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是对家电下乡操作办法的重大调整:

  一是在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进行简化补贴程序改革试点。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试点时间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试点成功后全国推广。

  二是未改革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湖南、深圳、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仍然由财政部门审核并兑付,但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并将原来“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调整为“乡镇财政所审核并直接兑付”。

  三是不管是否进行简化补贴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原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比原办法规定的33天缩短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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