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省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赣林规﹝2021﹞5号),《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三个环节,做到四个加强,厘清四方责任,抓好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三个环节:主要是疫木山上除治、山下运输、安全利用等三个环节,明确相关要求。四个加强:主要是加强疫木除治山场监管、疫木流通监管、疫木除害处理监管、其他涉木企业的监管等。厘清四方责任:主要是要求山场疫木除治监管方,疫木流通监管方,疫木无害化处理监管方,涉木企业方明晰自己的职责。通过以上监管措施,可防止疫木流失,减少检疫案件的发生,严厉打击检疫违法行为,为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把好监管执法关,为全省疫情除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