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单代替提单使用后,作为提单而言,运单仍是根据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如运费预付或到付、待运或已装船等)来签发的。运单通常只签发一份,当然也可经过申请签发两份或多份。
1. 船公司签发海运单给托运人;
2. 船公司在船舶抵达卸货港前一星期向海运单上标明的具体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单。
3. 收货人在目的地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他系事实上的收货人,并将其签署完的到货通知单交给船公司的办事机构或当地代理;
4. 船公司代理具以签发提货单收货人;
5. 一旦这批货物的运费和其他费用结清,同时办理好海关等有关按规定办理的手续,船公司就可以放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