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密集出台落实国家林草局支持深化集体林改若干措施文件

江西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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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支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先行先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福建省、江西省、重庆市及福建省三明市、江西省抚州市、重庆市大仙女山片区,在合理调减公益林中集体林比例、合理经营利用公益林、优化集体林采伐管理、建立林长制考核容错纠错机制及开展全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试点、林业直服设施占用林地管理试点、商品林自主经营、打造科技服务集体林改样板等方面先行先试,引领带动全国深化集体林改实现新突破。

      省林业局高度重视并十分珍惜国家林草局赋予的先行先试机遇,迅速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将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并逐条细化制定了32条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经过2-3个月的深入调研和重点攻坚,《若干措施》在我省得到迅速、全面落实,取得阶段性制度成果。

      6月份以来,省林业局先后出台《江西省优化调整公益林的指导意见(试行)》《江西省公益林合理经营利用工作指引(试行)》《江西省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模板(2025版)》和《江西省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指南》,省林长办印发《关于建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容错纠错机制的通知》;在省林业局指导下,抚州市林业局制定《抚州市全域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方案(2025-2027年)》《抚州市集体林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试点实施方案》《抚州市非疫点乡镇集体人工纯松林改造先行试点方案》和《抚州市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规范试点方案》;省林业局联合江西农业大学、省林业科学院组织了“科技服务专家团”,对抚州市实施“点对点”科技帮扶、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提供林业科技培训服务,开展“三位一体”专项调研,大力支持抚州市打造科技服务集体林改样板。

      截至目前,全省已调出51.22万亩省级公益林发展林业产业;办理小额人工商品林告知承诺制审批17.67万亩、按面积审批37.76万亩、疫区湿地松采伐审批13.57万亩。

      我省此次密集出台配套政策并取得实效,标志着国家赋予的集体林改先行先试任务在赣鄱大地扎实起步。这不仅为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也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了宝贵的“江西经验”和“抚州方案”。下一步,我省将持续聚焦改革关键环节,推动各项措施走深走实,确保先行先试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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