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福建省林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阵地,在福建林业建设中起着排头兵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国有林场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规模偏小、结构单一、经营模式落后以及“省办、地管、县监督”的经营管理体制等都使林场生产力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已难以适应福建林业发展的需要。为此,福建省林业厅要求国有林场必须按分类经营改革的要求,划分生态公益型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在此基础上,以产权和事权为核心,加快林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最终分别构建以事业化和企业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管理体制。当前,重点先抓五件事:一是继续深化内部改革,继续把“三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特别要抓住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契机,深化国有林场的人员聘任制和分配制度改革。二是要从保障体系入手,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解决当前林场社保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解决生态公益型林场以地养人问题,商品经营型林场的产权要加快改革,逐步实现产权多元化。方式可以多样,要因场施策,因地制宜。四是要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扩张,抓好良种、种苗工程,开展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和种植方式的革新,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五是要积极开展林场全面改革的思想发动和舆论准备工作,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和重点,选择1―2个林场进行试点,为全面深化林场深层次改革探索经验。
新闻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