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试点以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至2003年底已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608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7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32万亩,给农民群众兑现各项补助累计9亿多元,实现了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三赢”目标。
广西把退耕还林与发展名特优经济林结合起来,发展以八角、板栗、核桃、苦丁茶、喜树等树种为主的高效名特优生态经济兼用林。按每亩年纯收入500元计,全区这些林木每年可带来9亿多元收入,每个退耕农户每年因此可增收3000元以上。
广西的松香、桂油、茴油、栲胶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茶油、桐油、中密度纤维板产量也居全国前五位,茴油、桂油产量分别占全国产量的90%以上,并分别占世界贸易量的80%、30%以上。广西充分发挥这些经济林优势,加快发展林产工业,许多项目县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形成了新的林业产业,或壮大了原有产业,确保了国家补助政策期满后,农民可通过林副产品销售获得收入,解决了退耕农民的后顾之忧。
速丰林是广西条件适宜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林的补充。广西300多万亩速丰林建成后,可增加活立木蓄积量2400多万立方米,林木储备效益达70多亿元。以此为基础,广西大力发展林纸、林浆、林化、木材加工业,从更长远的角度为退耕还林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