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获悉,为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税收征管、规范货运发票的使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局有关规定,决定自2004年9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简称《货运发票》)。
据介绍,新版货运发票为一式四联的计算机发票,第一联为抵扣联,颜色为绿色;第二联为发票联,颜色为棕色;第三联为记帐联,颜色为红色;第四联为存根联,颜色为黑色。
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在使用新版《货运发票》应注意如下问题:新版《货运发票》从2004年9月1日起启用,旧版货运发票应于2004年9月1日起封存,并于2004年9月30日前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