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妥善调处松脂采割纠纷

大江网
200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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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10余次的往返奔波,8月2日,泰和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曾上访3年的松脂采割纠纷,为讨要松脂采割权而四处上访的原告宋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对法官们为该案付出的心血和努力连声表示感谢。

    2002年4月9日,宋某与泰和县中龙乡黄沙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松脂采割合同》,村委会将260亩湿地松山场租赁给宋元保采脂,期限至2006年底止。但宋元保只采了2年,至2004年2月29日,村委会又将该山场租赁给了泰和县某外商投资企业采脂,期限为5年。宋某为此多次找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未果。

    今年3月,泰和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宋某称要将官司打到底并要强行上山采割松脂。处理该案的法官劝宋某冷静对待,请他相信法律的公正,同时向领导汇报了此案。

    为此,泰和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10余次往返中龙乡,并争取到县政府支持。县政府分管林业的常务副县长亲自陪同法官到该外商投资的企业去协调,企业老总被法官们的诚心感动,终于答应将已投资开发好的山场自2007年1月1日起交由宋元保采脂到2009年12月31日,以弥补其未采的3年期限。宋某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同意由村委会象征性赔偿500元差旅费损失。郭文华 朱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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