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止6月26日,南宁市已完成造林(含荒山、迹地更新和低改)22.2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12.1%,超额完成全年造林任务。其中横县、宾阳县和马山县表现突出,分别完成造林3.8万亩、3.27万亩、3.02万亩,占任务的135.7%、163.5%、104.1%。全民义务植树完成 714.1万株,占任务的119.02%;本年新育苗完成面积975亩,占任务的43.4%;中幼林抚育完成面积49.0万亩,占任务的148.5%。
主要做法和措施是: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继续签订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状,实行奖励机制。二是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年初,市林业局及时组织县区林业局召开营林工作会议,坚持按计划实施速丰林造林不动摇。市县(区)林业局领导多次到点检查指导工作,狠抓落实,采取采伐指标优先安排进行低产林改造等积极有效措施。三、加强引导和服务,放手发展非公有制造林。召开全市速生丰产林工作会议和造林业主座谈会,在加大发展速丰林政策的宣传,落实林业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林地信息中心试点工作,筹建速丰林行业协会,打造造林业主交流平台。营造良好的林业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林业。尤其是实施大企业带动大基地建设,加强与高峰集团、金光集团广西金桂公司、华劲集团南宁分公司等林业龙头企业的沟通联系。四是狠抓造林质量,规范和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质量和成效意识,全面贯彻“严管林、质为先、慎用钱”的要求。把造林绿化工作与开展行政效能活动密切联系在一起,认真做好规划、检查和指导,精心组织实施造林工作。认真开展全市营造林管理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