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日前下发文件,排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间表,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
2月3日,陕西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意见》,决定全面启动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10个试点县开展配套措施改革。集体林地面积不足40万亩的27个县(市、区)2009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地面积40万~200万亩的41个县(市、区)2010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地面积超过200万亩的26个县(市、区)2011年底前完成主体改革任务。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可以同步开展配套改革。
陕西现有集体林地面积1.33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3%。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林业“三定”、“四荒”治理开发以及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8880万亩集体林地经营权已承包到户,还有4420万亩集体林地存在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流转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